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在紫金保险中未设立受益人的,适用该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自然人的民事义务主要包括履行受教育的权利、劳动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等。
在紫金保险的法律关系中,投保人作为自然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主体,其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同时,由于紫金保险是以身故为保险责任的险种,所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
然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保险人身故后,其法定继承人为继承保险金的人。如果紫金保险的受益人未设立,则其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保险金。
至于紫金保险是否有其他受益人,这需要参照合同约定或者法院判决。如果是按照合同约定,那么就无需再进行其他判断。如果是法院判决,那么则需要参考法院的生效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紫金保险中是否设有受益人,并无直接法律依据。但是,如果紫金保险的受益人未设立,那么其法定继承人将无法获得保险金。对于紫金保险中的受益人设置问题,可以由紫金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裁决。
总结:综上所述,紫金保险中是否设有受益人,并无直接法律依据。但是,如果紫金保险的受益人未设立,那么其法定继承人将无法获得保险金。对于紫金保险中的受益人设置问题,可以由紫金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