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且有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 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了遗产的处理方式,如果遗产尚未分割,那么该遗嘱具有优先效力。
二、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 如果继承人对于遗产的分配问题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三、协议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签订继承协议。继承协议应当载明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的管理和分配等内容。
四、代位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无遗嘱的,由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五、放弃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销。
总结::如果受益人死亡,由于他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生效,那么他可能无法继承遗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益人生前与他人有过口头或书面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可能会受到法律保护,从而影响到遗产的分配。如果受益人愿意,他们还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决定遗产的归属。此外,如果受益人生前对遗产管理有明确的安排,那么受益人的决定也会影响遗产的分配。最后,如果受益人生前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他的遗嘱就将直接影响到遗产的分配。如果受益人去世时无人继承或者没有人能证明受益人对其有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