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人身保险能否重复受益?以资深高级律师角度从5个方面详细分析,尽可能的列举完整的法律依据原文,最后总结。
分析和解答: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约定的责任发生所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 保险标的具有人身性,即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
2. 保险责任具有人身性,即以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为保险责任范围;
3. 保险补偿具有补偿性,即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损失为补偿范围;
4. 保险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即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不固定,可随时终止。
二、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分为两种:
1. 法定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具有人身关系的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人;
2. 遗嘱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遗嘱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为遗嘱受益人。
三、人身保险的重复受益
人身保险的重复受益是指被保险人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可以书面或口头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共同受益人。关于人身保险的重复受益问题,我国《保险法》及《继承法》均未作出明确规定。
四、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指定后,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或者变更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事先约定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特别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没有遗嘱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中对其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虽然我国《保险法》及《继承法》对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可以自由指定或遗嘱指定受益人,但法律并未禁止人身保险的重复受益。
总结:虽然我国《保险法》及《继承法》对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可以自由指定或遗嘱指定受益人,但法律并未禁止人身保险的重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