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资深高级律师,从以下五个方面深入剖析保险受益人的法定与约定范围:
1:投保人指定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投保人有权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子女、父母、亲属、朋友,甚至非血缘关系的第三方。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只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相应手续。
2:法定继承顺序若投保人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无其他受益人替补,保险金将按照《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3:胎儿权益保护《民法典》第16条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胎儿已出生。因此,若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尚在母体内为胎儿状态,其保险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待其出生后可实际享有。
4:未成年人受益若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第35条要求,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管理其财产,待其成年后再行交付。故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确保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等必要开支。
5:受益权丧失与剥夺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丧失受益权。同时,若受益人存在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85条,被保险人或其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受益权。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群体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指定的任何自然人,法定继承人,以及尚未出生但已受胎的胎儿。未成年人作为受益人时,其权益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同时,法律对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或严重侵害其权益的受益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丧失或被剥夺受益权。这些规定旨在充分保障被保险人及合法受益人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