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法人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名誉权,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公私属性、品行特征以及信用评价所形成的一种利益。荣誉权,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特殊认可和鼓励。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农民转变为非农业劳动者,其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二、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这表明,农民通过转非后仍然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劳动权利。
三、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这是关于农村户籍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
四、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高于当地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但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五、人身损害赔偿
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问题和管理不善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总结::农民通过转非后依然享有与其所在社区居民相同的各项权利。尽管存在一定的社会保障问题,如农业保障问题和土地问题,但这些都应纳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进行解决。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农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