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987条:对于个人的赠与或者遗嘱,被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遗嘱继承人可以随时放弃继承。因此,被赠与人自己决定是否接受赠与,遗嘱继承人是否需要放弃继承。
2. 《民法典》第992条:自然人设立遗嘱后,有义务将遗嘱的内容通知所有知道的人,并且有义务在遗嘱生效后的2年内,将遗嘱内容向受遗嘱人的继承人和近亲属公布。如果没有履行这一义务,那么遗嘱可能因无法送达而无效。
3. 《民法典》第995条:公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方式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书面上,不得口头表达。因此,即使是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过口头的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也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记载下来。
4. 《民法典》第996条: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应当书面通知被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在接到通知后的二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该遗嘱继承权就会因为不能行使而丧失。
5. 《民法典》第997条:受遗赠人应当自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逾期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赠与,以及是否需要放弃继承。但是,在做出决定之前,应该首先将赠与的内容通知所有知道的人,并且在遗嘱生效后的2年内,将遗嘱内容向受遗嘱人的继承人和近亲属公布。只有这样,遗嘱才能有效。同时,如果遗产的接受者在收到通知后的二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该遗产的接受者就可能会丧失受遗赠的权利。
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赠与,以及是否需要放弃继承。但是,在做出决定之前,应该首先将赠与的内容通知所有知道的人,并且在遗嘱生效后的2年内,将遗嘱内容向受遗嘱人的继承人和近亲属公布。只有这样,遗嘱才能有效。同时,如果遗产的接受者在收到通知后的二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该遗产的接受者就可能会丧失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