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年迈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提供基本养老金。从五个方面来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一、参保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满十六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从业单位职工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三、缴费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限分为每年和一次性两种。其中,每年缴费的参保人员,缴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员,缴费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
四、养老金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 基础养老金:
(1)年满六十周岁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居民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年满六十周岁未满六十周岁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居民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年满三十周岁未满六十周岁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居民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4)年满二十周岁未满三十周岁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居民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2. 个体账户养老金:
参保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五、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总结: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