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保险受益人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选择保险受益人。同时,《保险法》第64条规定,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变更保险受益人。
2. 保险受益人的资格要求:根据《保险法》第70条的规定,保险受益人为自然人且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保险受益人是未成年人,那么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作为保险合同的委托代理人。
3. 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随时变更保险受益人。但是,如果受益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保险受益人变更的申请应当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
4. 非正常死亡的处理:根据《保险法》第89条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非正常死亡,那么保险公司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将剩余的保险金支付给保险受益人。但是,如果保险受益人已经去世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保险金应当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5. 法律后果:根据《保险法》第90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受益人没有明确指定,那么保险金应当按照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此外,根据《保险法》第91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之前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保险金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但同时也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因此,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该慎重考虑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并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但同时也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因此,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该慎重考虑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并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