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60岁后,满足退休条件的公民可以开始领取。
2. 健康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指出,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60岁后,即使退休,仍享有医保待遇。
3. 长期护理保险:《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长期护理保险旨在保障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后的长期护理需求。60岁以上人群,尤其是需要长期护理的,可从中受益。
4. 人寿保险:商业性人寿保险合同通常设定一定的退休年龄(如60岁)作为开始领取生存金的时间。《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明确了保险金给付的规定,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
5. 意外伤害保险:虽然主要针对意外事故,但部分产品也会覆盖老年人,尤其是一些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产品。《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按约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总结::60岁以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人寿保险以及特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都能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这些保障依据《社会保险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