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根据《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合同中应明确受益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如“被保险人死亡时,由指定的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2. 权利转移: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保险金,这是基于《继承法》的规定,如“遗产分割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权请求权不因继承而丧失。”
3. 自杀条款:部分保险合同会包含自杀条款,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一定期限内自杀,可能影响或取消受益人的权益。依据是《保险法》第44条,但具体条款需参照合同内容。
4. 受益人变更:受益人可依法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请求变更,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如《保险法》第43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受益人。”
5. 法律效力:受益人的指定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可能导致保险金无法支付。如《民法典》规定,指定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等。
总结::生故保险的受益人设定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严格保护。受益人的权益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自杀条款、变更程序等。若发生争议,将依据《保险法》、《继承法》等法律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