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通常在以下五个方面发生:
1. 事故或损失发生:根据《保险法》第23条,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时,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例如,车辆遭受碰撞,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身故等。
2. 疾病或健康问题:如医疗保险,在被保险人患病需要治疗时,根据《健康保险条例》第17条,保险公司应按约定支付保险金。
3. 到期给付:如储蓄型保险,按照《保险法》第38条,保险合同期满,保险公司需按照约定返还保险金。
4. 生存受益:比如年金保险,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年龄或期限,保险公司应依约支付年金(《保险法》第44条)。
5. 意外事件:如指定受益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或残疾,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赔偿(《保险法》第24条)。
总结::保险受益主要发生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损失、疾病、到期或意外事件等情形,具体权利和义务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受《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熟知合同条款,确保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