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保险受益人权益转让?

用户:152****3931 原阳县 2024-04-26 21:24 保险理赔 浏览量:3680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合同自由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保险受益人的权益转让需得到保险合同双方同意,即投保人和原受益人的同意。

1:权益转让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指出,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保险受益人权益的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签署权益转让协议。

2:通知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受益人的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未经保险公司同意,变更可能无效。因此,权益转让后,受益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3:权益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禁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受益人权益不能非法转让给明知会损害他人利益的人。

4:权益保护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权益,若权益转让侵犯了第三方权益,第三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转让无效。

总结:

:保险受益人权益的转让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需书面形式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受到权益保护和限制。在转让过程中,不得有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这要求各方在操作时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权益合法、有效转让。

保险受益人权益转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