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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受益?

用户:189****5984 杞县 2024-04-26 20:42 保险理赔 浏览量:2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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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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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合同主体**:根据《民法典》第500条,合同双方(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的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1:保险利益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在防癌保险中,投保人需要对被保险人有经济上的依赖关系,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2:受益权设定

《民法典》第1189条,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合同中指定,若未指定,按照法定顺序确定,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等。

3:保险金支付

当被保险人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癌症时,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民法典》第556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公司不得无故拒绝支付。

4:权益保护

若保险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如拒赔或迟付保险金,受益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577条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的受益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人资格、保险金支付条件等均受《民法典》约束。在权益受损时,可依法维权。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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