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变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也有权变更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要求添加或更改受益人的名字。
2. 受益人权益保护:《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的权利自被保险人死亡时起确定。如果增加名字为共同受益人,他们将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者顺序享有保险金。未约定比例的,应平均分配。
3. 权利义务对等:《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名需经原受益人同意,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需确保新增受益人理解并接受其权利与责任。
4. 遗嘱与保险:若涉及遗产分配,《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保险金。因此,若要通过遗嘱将受益人名字加入,需符合遗嘱设立的法定程序。
5. 法律效力确认:《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保险合同的争议有管辖权。若对加名有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将以事实和法律规定为依据进行裁决。
总结::在保险受益人加名字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保险法》、《合同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并保障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变更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经过原受益人同意,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