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资格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自然人。因此,资深高级律师认为,只有拥有高级律师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2.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6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二、股权比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资深高级律师认为,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一人或者数人分别实施投资决策时,应当对投资成果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责任。”
三、利润分配
1. 在我国《公司法》中,对于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公司的年度净利润在弥补亏损后的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2. 此外,如果公司利润被用于员工福利或者其他公共事业,那么这部分利润也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四、表决权和股份转让
1.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一公司只有一个章程,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股东大会则是在所有股东之间进行集体讨论并通过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机构。
2. 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但是必须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且,如果股份已经转让,那么新的股东就不能再要求原股东退还股份了。
五、诉讼程序
1. 如果股东之间发生了纠纷,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程序通常包括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等步骤。
2. 也就是说,资深高级律师认为,只要股东能够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满足法定的诉讼条件,他们就可以通过法院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资深高级律师认为,只有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且,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并且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同时,股东之间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