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公司企业 > 公司法 > 问答详情

股权转让中还可以实缴吗?

用户:177****6311 盘龙区 2024-05-19 11:34 公司法 浏览量:2466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及关注的焦点:

1:股权转让与实缴的关系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这意味着,股权转让并不影响新股东对其认缴部分的实缴义务。

2: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表明,只要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和相关程序,股权转让是被允许的。然而,转让并不改变原股东已承诺但尚未实缴的出资义务。

3:实缴时间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的实缴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应在两年内缴清。根据《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违约责任

如果新股东未能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实缴义务,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还可能涉及赔偿责任。

5: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股权转让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者法院判决原股东对未实缴的部分承担责任,原股东可能仍需承担未实缴的法律责任。但这通常不是常态,除非有特别的合同条款或法律判决。

总结:

:股权转让不会自动免除原股东尚未实缴的出资义务,新股东则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认缴的出资义务。若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甚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公司章程、转让协议以及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股权转让中还可以实缴吗?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服务地区: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