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权
1.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设立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后,遗嘱人未死亡的,遗产管理人应当按照遗嘱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
2. 高级律师通常认为,如果一方希望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或伴侣,可以通过签订遗嘱来明确其意愿。
二、经济权益保障
3. 《民法典》第186条规定,遗嘱应当包括遗嘱人的身份信息、遗产范围、分配方式等内容。对于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他们有权得到经济上的保护和援助。
4.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遗嘱,配偶也有可能通过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方式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防止遗赠抚养纠纷
5. 《民法典》第190条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承担必要的扶养义务。如果遗赠人同意将部分或者全部遗产赠与给需要帮助的人,那么这部分或全部遗赠可能会成为有效的扶养请求。
四、避免无效遗嘱的产生
6. 《民法典》第187条规定,遗嘱应当自书,或者口头有遗嘱并且录音录像的;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清的,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如果遗嘱执行人无法亲自执行遗嘱,那么可能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确定谁是遗嘱执行人。
五、保障家庭和谐
7. 《民法典》规定,对遗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管理,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如果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了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些争议。
总结::综上所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设立遗嘱都可以让受益人享受到更多的权利和保障。对于高级律师来说,他们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条文,还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条款,以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