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于2018年1月去世,她的遗嘱中明确指定了五个受托人。按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此,我们可以确定李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陈丽华。
其次,李玟还指定了一个委托代理人,即丈夫陈先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李玟可以指定其丈夫为遗嘱执行人。这也就是说,陈先生将负责管理和处分李玟的遗产。
第三,李玟还在遗嘱中指定了三个受益人,即其两个女儿以及他们的配偶。这也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内所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四,李玟还预留了$5,000作为信托基金。这是由李玟自己设定的一个慈善基金,她希望将这笔钱留给需要帮助的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公益事业的捐赠,不受税款的影响,这部分收益也是不需要支付所得税的。
第五,李玟还预留了一部分股票投资账户的资金。这也是由她自己设定的一个财富增值计划,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自己的财富。
综上所述,李玟的遗产由其妻子陈丽华、丈夫陈先生、两位女儿以及他们的配偶共同管理,并且这些受益人在没有得到李玟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置。而其中的$5,000和一部分股票投资账户的资金则由李玟自己设定的慈善基金管理和增值计划。
总结:综上所述,李玟的遗产由其妻子陈丽华、丈夫陈先生、两位女儿以及他们的配偶共同管理,并且这些受益人在没有得到李玟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置。而其中的$5,000和一部分股票投资账户的资金则由李玟自己设定的慈善基金管理和增值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