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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原股东未实缴转让?

用户:193****4343 怀柔区 2024-05-16 21:05 公司法 浏览量:722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问题的核心在于了解关于新公司原股东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他可能关心以下几个重点:

1: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不违反公司章程,即使未实缴出资,原股东仍可转让股权。

2:受让方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受让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补足原股东未缴纳的出资。

3:债务承担

根据《公司法》第3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原股东未实缴出资,其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法律责任

如果原股东恶意逃避出资义务并转让股权,可能会构成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5:操作流程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总结:

:在原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需谨慎考虑潜在的法律责任和财务风险,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完成交易,并确保所有涉及的法律文件清晰明了,以免未来产生纠纷。同时,原股东应依法补足出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新公司原股东未实缴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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