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益人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保险金的归属。
二、受益人指定与变更
《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的,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三、受益权的丧失与恢复
《民法典》第1139条指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后已经恢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受益权视为未丧失。
四、受益人与被保险人间的关系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具有夫妻、父母、子女关系,且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五、保险金给付
《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给付。
总结::保险理赔中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依法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他们可指定单个或多个受益人,并明确受益顺序及份额。受益人权益受法律保护,但若故意致害被保险人,则丧失受益权。在特定情况下,如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且无法确定死亡顺序,推定受益人先亡。保险金请求权有法定时效,人寿保险除外。被保险人应熟知并合理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