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保险中设定子女为受益人,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1:受益人指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在离婚后,即使保险合同是在婚姻期间签订的,父母依然有权将子女指定为受益人,不受婚姻状况影响。
2: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若保险金被视为遗产,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
3:变更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同样,投保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变更受益人,包括在离婚后将子女设为受益人。
4:未成年人权益《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指出,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保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子女未成年,保险金应由监护人代管,但必须用于子女的利益。
总结::在离婚情况下,保险受益人设定为子女是合法可行的,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受益人指定、权益保护、变更权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的规定。投保人有权根据个人意愿和子女的最佳利益进行调整,而子女作为受益人或继承人,其权益受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