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体保险受益人空白的法律分析
1:合同约定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如果团体保险未明确受益人,通常默认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
2:法定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保险人的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受益人空白,保险人需协助确定合法受益人。
4:变更权利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变更受益人。
5: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九条:“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但未明确指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总结::团体保险若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险金将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同时,被保险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权变更受益人。保险人有责任协助确定合法受益人,并依法支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