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变更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保险合同中,如果保险人与投保人达成一致,可以增加受益人。
二、受益人设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指出,受益人的设定应当明确。若原合同未明确规定不可增益,投保人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增设受益人。
三、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二条强调,受益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增加受益人需确保原受益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否则可能引发纠纷。
四、通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但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因此,增加受益人需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否则变更可能无效。
五、保险金分配:《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指出,受益人顺序和份额不明的,视为共同受益人,保险金由受益人平均分配。增设受益人需明确其分配顺序和份额,以避免争议。
总结::在遵守《民法典》和《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原有受益人权益的前提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权利增加受益人。这一行为需要得到保险人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同时明确新增受益人的权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