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受益人非夫妻是否可以受益?
## 1.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仅仅因为一方在婚姻期间的工作时间较长而剥夺另一方对其财产的所有权。”
## 2. 其他法律规定
在一些地方,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夫妻双方因工作性质、居住地点等因素无法在同一城市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在一方经常居住地或者其他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地方为子女设定监护人。”这里的“设置监护人”就是指由无收入来源的一方设立监护人。
## 3. 法律实务中的经验分享
在我担任法律顾问的过程中,我遇到过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就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产生了争议。一方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的工作表现优秀,应该得到更多的财产。而另一方则坚决反对,认为自己的收入稳定,不需要依赖对方的经济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婚后的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但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需求,倾向于将父母一方设定为孩子的监护人。
## 4. 结论
总的来说,保险受益人虽然不是夫妻,但是其在离婚后仍然有权利享受共同财产的权利,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设定监护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共同生活的一方就不能享受到财产的收益,只要这一方有能力保证孩子的日常生活需求,就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对财产的权益保护。
总结:总的来说,保险受益人虽然不是夫妻,但是其在离婚后仍然有权利享受共同财产的权利,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设定监护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共同生活的一方就不能享受到财产的收益,只要这一方有能力保证孩子的日常生活需求,就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对财产的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