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性质
在《民法典》中,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法定受益人则是指在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无法领取保险金时,由法律规定应当享受保险金的人,通常包括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
二、受益人的指定
根据《民法典》第927条,保险合同可以约定由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指定受益人。若未明确指定,视为法定受益人。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将按照法定顺序支付给近亲属。
三、受益权的变更
《民法典》第928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应通知保险公司。若未通知,变更对保险公司不产生效力。因此,即使原为法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变更。
四、受益权的优先级
《民法典》未直接规定法定受益人的优先级,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遵循“先指定,后法定”的原则。即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法定受益人不享有优先权。
五、保险金的分配
若存在多个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929条,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保险金应按受益人份额平均分配。对于法定受益人,如无特殊约定,也应按此原则处理。
总结::《民法典》规定了保险受益人的确定、变更及保险金的分配原则,强调了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自主选择权,同时也保障了法定受益人在未被明确指定时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应以保险合同约定为优先,法定受益人作为补充,确保保险金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