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保险受益人新增?

用户:141****5011 屏南县 2024-04-25 19:11 保险理赔 浏览量:673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 保险受益人新增的法律解析

1:合同变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后,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因此,新增保险受益人属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需双方同意并依法办理。

2:受益人的指定权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3:通知义务

新增受益人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确认,确保权益的有效转移。

4:受益顺序和份额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受益人顺序和份额可由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新增受益人应遵循此规定。

5:合法有效性

新增受益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且需确保受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总结: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新增保险受益人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合同变更权、受益人的指定权、通知义务、受益顺序和份额的约定以及合法有效性的审查。这些均需严格遵守《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并按法定程序完成受益人的新增手续。

保险受益人新增?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