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通常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然而,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受益人的确定原则是先来后到。
1. 保险合同约定顺序:按照保险合同签订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受益人。首先,在同一次保险事故中同时发生多项赔付的情况下,最先被确认为受益人的将得到全部的保险赔偿金;其次,在同一次保险事故中发生了多次赔付的情况下,最先获得赔偿的受益人将优先于其他受益人得到保险赔偿金。
2. 受益人请求顺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或者延迟向某一位受益人支付保险赔偿金,那么该受益人有权就该笔保险赔偿金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了其请求,并且及时支付了赔偿金,则未被承认的请求会被取消;反之,未被承认的请求将被视为已被承认。
3. 被保险人意愿: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邀请成为受益人。这需要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书面申请。
4. 其他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为了防止重复保险损失,保险公司在履行保险责任的同时,可能会对先前被认定为受益人的索赔进行重新评估和确认。
总结:来说,保险受益人的确定原则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先来的先得,后到的后来享有的权利。而保险受益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