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时选择受益人的问题,对于未婚人士来说,并无硬性的法律规定必须填写特定人员。但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因此,未婚人士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受益人。
2. 家庭关系考虑:虽然未婚,但可能存在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作为首选受益人的合理性和亲情考虑。当然,也可以选择亲密的朋友或未来的伴侣,只要得到其同意即可。
3. 财产传承规划:未婚人士可能更关注财产的未来安排,此时可以选择信任的人或设立信托等方式确保财产传承。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4. 法律权益保护:在选择受益人时需注意避免引发争议和纠纷。例如,如果选择与自己有长期共同生活事实关系的伴侣为受益人,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参照配偶权益进行处理,具体情况需结合地方法规及司法实践判断。
5. 保险合同变更权: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因此,未婚人士在购买保险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调整受益人。
综上所述,未婚人士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可自主选择,应充分考虑个人意愿、家庭关系、财产规划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同时要知晓并行使好保险合同变更权,以实现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
总结:综上所述,未婚人士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可自主选择,应充分考虑个人意愿、家庭关系、财产规划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同时要知晓并行使好保险合同变更权,以实现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