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根据《保险法》第39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1:权利归属如《保险法》第42条所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指定权益依据《保险法》第41条,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3:百分比设定如果指定一名受益人且希望其获得全部保险金,应明确在保险合同中写明“受益人享有百分之百的保险金权益”,这将确保在理赔时不会产生争议。
4:法律保护《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但《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总结::保险指定受益人百分之百,需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注明,并得到被保险人同意。若不明确,可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此,准确、详尽地指定受益人及权益比例对保障保险金权益至关重要。同时,法律也对此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机制,以维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