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39条,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那么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金将支付给法定继承人,而非任何非法定的个人。
2. 受益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若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但该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已死亡或因疾病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寻找领取保险金的人。
3. 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法》第43条规定,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伤害或者死亡,以获得保险金,其将丧失受益权。这种情况下,保险金可能由其他合法继承人或被保险人生前指定的其他人领取。
4. 受益人违反诚信原则:如受益人对保险事故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试图欺诈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第65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赔付。
5. 受益人放弃权益:受益人可以选择书面形式放弃保险金请求权,一旦放弃,便无法再要求领取保险金,这符合《保险法》第42条关于权利放弃的规定。
总结::保险受益人不能领钱的情况包括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死亡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违反诚信原则以及主动放弃权益。这些规定旨在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保险制度的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