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9条: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在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顺序。
2. 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保险金将按照这个顺序分配给亲属。
3. 争议解决:若继承人间对保险金分配产生争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由法院裁决。同时,《保险法》第42条规定,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4. 信息更新:保险公司有义务提醒投保人定期更新受益人信息,防止因信息过时导致理赔困难。投保人也应主动关注并及时调整。
5. 法律建议:为了避免潜在纠纷,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受益人,并适时根据个人情况变更受益人信息。
总结::当人身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将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分配。若有争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投保人应确保保险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