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表现,是保险索赔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 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明确告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3. 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一旦终止,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也随之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保人的投保行为具有永久性,不得因任何原因解除或者撤销。”因此,在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即使保险合同已经终止,保险公司也仍然需要支付保险金。
4. 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的申请后,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支付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保险金的支付期限,应当由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险金的支付期限为受益人生存或者死亡之日起的五年。”
5. 索赔权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其支付保险金;超过六个月的,保险人可以不予支付。”因此,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索赔。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身亡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并且不能因为保险合同已经终止而拒绝支付。同时,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也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索赔。
总结: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身亡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并且不能因为保险合同已经终止而拒绝支付。同时,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也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