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公公还是儿媳,都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公公去世后,他的遗产会按照我国的继承法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时,权利人应当清偿其生前应当负担的债务;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等顺序继承。其中,“配偶”是指已婚者。“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父母”则指公婆、岳父母。
其次,关于儿媳是否可以成为受益人,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无论男性的配偶是否愿意,儿媳都有权获得公公的遗产。
再次,关于如何确定儿媳为公公的遗产受益人,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公公是否有明确的意愿将遗产留给儿媳,公公是否对儿媳有特别的财产照顾或者特殊的情感关系等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公可以指定哪个儿媳为自己的遗产受益人。因此,如果公公有意愿将遗产留给某位特定的儿媳,那么他有权选择这个儿媳作为自己的遗产受益人。但是,如果公公并没有这种意愿,那么他有权选择所有继承人都作为自己的遗产受益人。
综上所述,公公可以指定儿媳为他的遗产受益人,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需要得到公公本人的认可和支持。
总结:综上所述,公公可以指定儿媳为他的遗产受益人,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需要得到公公本人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