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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身故受益人指定法律规定?

用户:133****9708 紫金县 2024-04-28 20:06 保险理赔 浏览量:3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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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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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法中,关于身故受益人的指定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从五个方面的简要分析:

1:指定权利

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为自己保险时,可以指定任何人为受益人;为他人保险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才能指定受益人。

2:变更权利

同第39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3:受益顺序与份额

虽《保险法》未直接规定具体受益顺序与份额的设定方式,但实践中,通过合同条款可明确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及各自受益份额,确保分配公平。

4:无指定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若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5:受益权的丧失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丧失受益权(《保险法》第43条),此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6:总结

《保险法》确保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受益人的指定权,强调了变更权利的书面形式要求,并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受益权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对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及对保险金分配的法律规范。

总结:

****:《保险法》确保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受益人的指定权,强调了变更权利的书面形式要求,并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受益权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对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及对保险金分配的法律规范。

保险法身故受益人指定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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