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合同主体: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全款购车的情况下,车主通常是投保人,因此也是保险受益人。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4S店不会成为受益人。
2. 财产所有权:车主购买车辆后,即拥有该车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包括为车辆购买保险并作为保险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3.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法》第十条指出,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如果4S店不是车辆所有者,他们没有对车辆的直接经济利益,不具备保险利益,不能成为受益人。
4. 合同解释规则:若保险合同中确实出现了4S店作为受益人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于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有利于车主的解释。
5. 损失补偿原则: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时的经济损失。车主作为车辆所有者,一旦发生事故,其财产受到损失,自然有权获得保险赔偿。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看,全款车险的保险受益人应为车主而非4S店。任何将4S店设定为受益人的做法,都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车主权益。如有此类情况,建议车主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总结: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看,全款车险的保险受益人应为车主而非4S店。任何将4S店设定为受益人的做法,都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车主权益。如有此类情况,建议车主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