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家庭保险中,一般没有明确的规定表明“更改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但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保单未到期或者尚未生效,投保人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变更的。
二、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只要保险合同还没有到期,投保人都有权继续享受保险保障。
三、《保险法》第37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书面通知保险人,造成保险合同效力受影响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四、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投保人与受益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可以选择变更受益人。这需要投保人、受益人和保险公司共同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五、如果投保人变更了受益人,那么他需要重新办理保险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保险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需要填写新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结:来说,在家庭保险中,除非保单已经到期或尚未生效,否则投保人通常不能更改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经保险人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投保人变更了受益人,他也需要重新办理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