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理解
1. 意外伤害:是指因不可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发生的损害。
2. 故意伤害: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并且有意为之,对受害者造成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
二、侵权责任理论
根据民法典第1196条的规定,无意思联络的共同致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对于故意伤害行为,行为人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因果关系理论
《民法典》第1283条规定:“损害的发生,行为人与受害人的过错程度相当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并使其受伤,那么他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四、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1311条规定:“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应当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并使其受伤,那么他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体现了公平原则。
五、受害人自卫原则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行为人存在重大过错,也可能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1703条的规定:“行为人防卫过当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并使他人受伤,但采取了正当的防卫措施,那么他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
总结::《民法典》明确规定,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故意伤害他人并使其受伤,都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这是由侵权责任理论、因果关系理论、公平原则和受害人自卫原则等因素共同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