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履行扶养义务等支出的费用,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盖章的,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三人平等继承。
二、分析
1. 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应为配偶或父母。
2.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来确定保险受益人。
3. 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解或诉讼,争取将保险受益权明确到配偶或父母,避免未来的纠纷。
根据以上分析,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应为配偶或父母,没有特殊说明,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来确定保险受益人。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调解或诉讼,争取将保险受益权明确到配偶或父母。
总结:根据以上分析,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应为配偶或父母,没有特殊说明,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来确定保险受益人。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调解或诉讼,争取将保险受益权明确到配偶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