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
1. 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合同订立后,投保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只要退还的时间没有超过规定的期限。
3. 保险合同被解除后,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退还尚未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规定:
1. 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履行给付义务。
2. 如果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放弃或者部分放弃代为申请保险金的权利,则该权利不再适用。
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
1. 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在确定保险金数额时,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生前的家庭状况和生活费用等实际情况。
2. 被保险人的遗嘱对保险金的分配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遗嘱无效或者被剥夺了被执行权,那么保险金应按照遗嘱的意愿进行分配。
四、《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
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因为保险合同的原因导致保险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保险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五、《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
1. 人寿保险合同被解除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金仍可以依法向投保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支付。
2. 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或者实物,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财产抵偿。
总结::购买保险是对自身的一种保障,而签订保险合同则是双方对权利义务的一种明确。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该充分了解保险公司的各项条款,以及可能的风险因素。在遇到保险问题时,应该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总的来说,受益者购买保险是有利的,但是也需要合理规划,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