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因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中的“身故受益人”应为已缴费满十五年的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保险的基本原则和特点。保险是一种集合经济利益的行为,它旨在通过提供保障来减轻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险的种类繁多,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其中,人身保险是最主要的一种,涵盖了死亡和疾病两种风险。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关于养老金领取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统筹基金中领取养老金。”
最后,我们要明确“身故受益人”的定义。《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或者患职业病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里的“身体上的丧失”,指的是由于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机能下降,无法继续从事工作。
综上所述,“身故受益人”应为已缴费满十五年的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这一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老年时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保障,实现老有所养,体现了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同时,这也符合现代社会对社会保障的要求,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总结:综上所述,“身故受益人”应为已缴费满十五年的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这一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老年时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保障,实现老有所养,体现了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同时,这也符合现代社会对社会保障的要求,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