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结婚之前,购买保险的人是投保人的第一受益人。这主要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进行。
1.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生存至合同规定的满期日,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因此,如果购买了人寿保险或者其他类型的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则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投保单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但如果被保险人同意并签字确认了投保单,那么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即第一受益人。
3.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4.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且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的六十日内未作出赔偿决定的,保险合同无效。”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身体受伤或者死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赔付。
5.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人身保险合同不受此限制。”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保险合同一并处理,通常不会影响保险金的分配。
总结:起来,无论是未结婚还是已婚,购买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都应该是被保险人本人,而不能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配偶之间的协议。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