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主要分为原始受益人和次级受益人。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原始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928条,保险合同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即原始受益人。他们是直接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般由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
2. 次级受益人:当原始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放弃、丧失受益权时,次级受益人有权接受保险金。《民法典》第92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次级受益人按照约定的顺序或者比例享受权利。
3. 法定受益人: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保险金应归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此时,法定继承人成为事实上的受益人。
4. 变更受益人:投保人有权在不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情况下,随时变更受益人。《民法典》第928条对此进行了规定,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5. 保护受益人权益:《民法典》强调了对受益人权益的保护,如第930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向受益人追偿已支付的保险金,确保受益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与权益保障,主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指定、次级、法定、变更及权益保护等方面,旨在确保保险金的合理分配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与权益保障,主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指定、次级、法定、变更及权益保护等方面,旨在确保保险金的合理分配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