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范围通常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3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成为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2. 受赠人。根据《民法典》第169条的规定,受赠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人。
3. 被保险人指定的代理人。根据《民法典》第78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他人作为其指定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为行使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4. 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民法典》第825条的规定,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老年人、残疾人等,也有可能成为被保险人的受益人。
5. 继承权丧失后的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41条规定,继承权丧失后,仍然有权要求继续获得保险金的人,即被称为“继承权恢复”的受益人。
总的来说,《民法典》对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同时,这也体现了民法的核心价值之一——公平正义。
总结:总的来说,《民法典》对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同时,这也体现了民法的核心价值之一——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