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权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一方在继承过程中存在故意杀害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继承权。
二、财产权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明确了遗产由特定继承人偿还的,那么他们应当按照遗嘱履行债务。如果没有遗嘱,那么继承人共同偿还债务。
三、知识产权
继承人在继承前对被继承人享有的知识产权有权利保护,这被称为继承权的延伸。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享有的知识产权时,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并获得相应的权利。
四、财产权利
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权利时,需要依法进行分割,并在分割时照顾到其他继承人的利益。例如,《民法典》第1132条的规定,遗产中的房屋、土地等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法折价或者拍卖,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价款。
五、遗嘱自由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的规定,立遗嘱的人有权决定自己的遗产如何分配。立遗嘱人可以选择自行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该遗嘱无效。但如果立遗嘱人在生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特定继承人,那么这个遗嘱有效。
总结: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的规定,立遗嘱的人有权决定自己的遗产如何分配。立遗嘱人可以选择自行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该遗嘱无效。但如果立遗嘱人在生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特定继承人,那么这个遗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