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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规定有哪些?

用户:168****5896 略阳县 2024-04-28 19:11 保险理赔 浏览量:2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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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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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定与变更**:根据《保险法》第39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1:受益顺位和份额

《保险法》第40条规定,受益人可以为数人,并且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如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受益权,这在《民法典》第34-37条有所体现。

3:受益权丧失

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受益人将丧失受益权,《保险法》第43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4:未明确指定

若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全部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适用《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总结:

: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设定和变动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权益清晰,同时保障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如有特殊情况,如受益人丧失权利或不存在,则保险金会按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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