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57条,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其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表示将妻子作为受益人,该约定即有效。
1:婚姻关系的优先性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配偶享有法定的保险金请求权,即使在合同中指定了其他受益人,如无遗嘱或合同变更,妻子仍可优先获得保险金。
2: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有权决定受益人,这是《民法典》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体现。
3:遗嘱的优先性若投保人在生前有明确的遗嘱,指定妻子为唯一受益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139条,遗嘱优先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但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
4:保险金的支付与财产分割如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属于其遗产的一部分,按照《民法典》第1152条,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包括保险金。
总结::保险受益人为妻子的设定,在法律上是可行且受保护的,除非有明确的遗嘱或合同变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妻子享有优先请求权。但遗嘱和遗产分配规则也会影响保险金的具体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