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主选择权**: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夫妻双方享有对保险受益人的自主选择权。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他们可以自由指定自己或者对方为受益人。
1:合同效力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主体,签订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民法典》第503条规定,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2:离婚影响在离婚后,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原指定的受益人可能需要重新确认。《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影响各自对保险金的权益。
3:遗嘱优先若夫妻一方在生前通过遗嘱指定保险受益人,且遗嘱有效,那么该指定将优先于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是个人财产的最终处分方式。
4:法定继承如无明确指定,保险金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总结::夫妻在选择保险受益人时,应充分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权自主决定,但在离婚或被保险人去世后,可能受到遗嘱、法定继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明智的选择和详细的合同条款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