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订立时间:离婚后购买的保险,受益人通常由投保人自由指定。根据《保险法》第39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保障对象:如果保险是为了保障前配偶的生活或子女抚养权,受益人可能仍会是前任配偶或孩子。但需注意,一旦再婚,新的配偶和子女可能会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保险利益。
三、财产分割:在离婚协议中,保险权益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的更改应遵循离婚协议的条款。
四、法律责任:如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了保险责任归属,那么受益人应当按照这些法律文件的规定来设定。
五、个人意愿:投保人有权随时变更受益人,只要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确认。但这不能违反任何现有的法律义务,比如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总结::离婚后购买保险的受益人,主要取决于投保人的选择,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前配偶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涉及到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情况。如有明确的法律文书规定,应优先遵照执行。同时,投保人保留更改受益人的权利,但需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确保变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