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签署: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因此,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即可。
2. 受益人指定: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书面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变更。这表明受益人的指定与更改主要涉及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关系。
3. 保险金给付:《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指出,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三)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这说明在正常情况下,保险金并不直接支付给受益人,除非合同中有特殊约定。
4. 知情权:虽然受益人无需在保险合同上签字,但他们有权知悉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他们自身的权益。这符合《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保险合同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5. 法律责任:如果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或者受益人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他们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例如,《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总结::保险人不需要受益人签字,但需确保受益人知晓自己的权益。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受益人可以通过投保人或保险人了解合同内容。在保险金给付问题上,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通常不会直接支付给受益人。若发生争议,各方都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