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受益人:在未指定特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根据《保险法》第42条,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这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指定受益人:若已明确指定了受益人,需确保该人具有可保利益,如亲属关系或经济依赖等。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可以为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投保,且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三、多个受益人:允许有多个受益人,但应明确各受益人的权益比例。依据《保险法》第41条,受益人可以是数人,当受益人为数人时,应当确定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推定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四、变更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有权更改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获得确认。参照《保险法》第40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五、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若未设立顺序或未指定其他受益人,保险金通常会归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参考《保险法》第42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总结::设定学生平安保险受益人时,需考虑是否指定具体受益人及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满足可保利益要求,以及如何分配多个受益人的权益比例。同时,注意保留书面变更记录,并理解在特殊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